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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信息

国税与地方税2种税目都属于韩国的税金。
每次购买物品时都会征收购物相关税金(增值税或取得税))。
其他税金则要求纳税人定期缴纳。

国税

所得税

  • 在韩国滞留1年或不足1年的居民仅需对滞留期间的所得缴纳税金。
  • 滞留超过1年时,须缴纳所有种类的所得税。

法人税

  • 对法人所得征缴的税金,法人税申报缴纳期限为会计年度结束日所属月份最后一天起3个月内。

增值税

  • 对于产品生产与被提供的服务,最终购买者须缴纳相当于商品价格10%的税金。

继承税

  • 对于继承财产征收缴的税金,有继承税纳税义务的继承人等,须在继承开始之日所属月份最后一天起6个月内进行申报、·缴纳继承税。

特别消费税

  • 对高级产品征缴特别消费税。

教育税

  • 教育税是国家为改善教育相关服务与质量而征收缴的税金。

交通税

  • 对机动车所有事实征课税,对道路损坏、环境污染等进行承担的税金。

地区开发税

  • 地区开发税是为确保地区均衡开发、水质改善及水资源保护等所需的资金而对发电用水等征课税。

地方税

取得税

  • 取得税是购买房地产不动产(土地、建筑)、时、取得机动车、高价设备、木材、飞机与高尔夫会员卡或公寓使用权时征收缴的税金。

登记税

  • 对不动产房地产、车辆等取得行为征收缴的流通税性质的税金。

财产税

  • 对纳税人当前持有财产状态征收缴的税金(每年6月1日开始征收缴,6月16日至~30日间缴纳)。

综合土地税

  • 为限制过多持有土地而征收的过度持有的目的税,综合土地税是对因土地价格上涨引起的???XX征收缴的税金(每年6月1日开始征缴收,10月16日至~31日间缴纳)。

居民税

  • 为改善地区居民生活环境、增加福利等提高生活质量而征缴收的税金。

机动车税

  • 对高价车辆征收的税目,同时具有同时具有对持有高价车辆征收的财产税性质与对道路损坏、环境污染等的分摊金性质。的税目。

执照税

  • 取得各种执照时征缴收的执照税(每年6月1日开始征缴,16~日至30日间缴纳)。
  • 所有房地产不动产合同除许可外均需申报。

机动车税

  • 机动车税每半年(6月与12月)征缴收一次,按机动车发动机大小征缴收。机动车所有者须缴纳几种税金。机动车购买地所有者须缴纳登记税、取得税及教育税。
  • 执照税须每年缴纳1次(按执照种类缴纳)。机动车税每年缴纳2次(6月与12月,按发动机大小缴纳)。教育税(机动车税的30%)包含在所缴纳的机动车税中一同征收。

不动产房地产税

  • 出售不动产房地产时,买方与卖方须以交易费用为准,缴纳几种目的税。首先,买方须缴纳取得税(2%)、登记税(3%)、教育税(登记税的0%);,卖方须缴纳所得税(不动产房地产买价与卖价差额的20~60%)。出租房屋时,房主须缴纳不动产房地产手续费,所有手续费均由需房主或不动产房地产中介商承担。

海关/进口关税

  • 带到韩国的物品可能会被将按种类征缴收税金。确认个人的免税物品量。确认容许的个人物品量,在海外购买物品的购物金额超过400$时将征缴收关税。(400$是指购物金额总额)。邮寄或将物品作为关税行李携带入境,时也属于关税征收对象。
  • 存在配送费用时,装运物品的价值包含在装运费用中。行李的情况,必须具备所有者填写的配送物品说明,所有者为确认行李,需重新填写海关申报单。
    1) 再出口
    • 未在韩国居住的非居住者将非关税品目带入韩国时,不享受关税免除政策。其物品将以所有者的护照地址为准。如所有者不离开签证上明示的国家,则拥有物品的所有权。

    2) 返还至韩国的商品免税除
    • 您离开后,在韩国购买的商品或退回的商品不属于韩国入境关税的征收对象。
    • 如想查看更多详细内容,请访问关税厅网站(http://www.customs.go.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