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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信息提示
月租所得税扣除指南 (☎ 126)
- 承租人如提交居民登记副本、租赁合同副本及能够证明实际支付月租金给出租人的相关凭证,即可享受月租税收扣除。
如在入住后收到拍卖通知 (☎ 02-2133-7880)
- 承租人须在分配请求期间,向拍卖法院提交分配请求书和权利申报书,并附上租赁合同副本(注明确切日期)、居民登记副本及保证金存款余额证明。
《住房租赁保护法》小额承租人优先受偿 (☎ 02-2133-7880)
| 实行日期 | 实行地区 | 受偿对象(保证金) | 受偿金额(最高) |
|---|---|---|---|
| 2010.07.26. | 首尔 | 7,500万韩元 以下 | 2,500万韩元 |
| 2014.01.01. | 首尔 | 9,500万韩元 以下 | 3,200万韩元 |
| 2016.03.31. | 首尔 | 1亿韩元 以下 | 3,400万韩元 |
- 标准:设定担保物权的初始日期
- 条件:在申请拍卖前完成居民登记并实际交付住房
保证金等增额请求 (☎ 02-2133-1200)
- 租赁合同或上调后1年内不得再次上调保证金或租金,且上调幅度不得超过约定保证金的5%。
默示续约等 (☎ 02-2133-1200)
- 如承租人在租期届满前至少一个月未通知出租人,或出租人在1~6个月前未通知承租人希望以其他条件续约,则合同自动按原条件续约(租期为2年)。
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 机构名称 | 咨询电话 |
|---|---|
| 首尔全租租赁保证金支援中心(全租/租赁咨询、纠纷调解等) | ☎ 02-2133-1200~1208 |
| 首尔商用租赁咨询中心 | ☎ 02-2133-1211 |
| 首尔免费法律咨询 | ☎ 120 或 02-2133-7880 |
| 韩国法律救助公社 | ☎ 132 |
| 国税厅租金扣除相关信息 | ☎ 126 |
合同到期前100天
核实对方身份、权利优先顺序、中介对象等
- 通过身份证、登记簿副本等,核实个人及其合法出租权
- 核查房地产中介机构注册情况(http://land.seoul.go.kr),只有持证中介可从事中介活动(房地产助理从事中介行为属违法)
- 核查中介说明及对象后签字
确认全租/月租市场价格 (☎ 1588-0149)
- 国土交通部实际交易价格公开系统(http://rt.molit.go.kr/)
- 首尔房地产信息系统(http://land.seoul.go.kr)
申请保证金等的上调 (☎ 02-2133-1200)
- 租赁合同或上调后1年内不得再次上调保证金或租金,且上调幅度不得超过约定保证金的5%。
行使默示续约等 (☎ 02-2133-1200)
- 如承租人在租期届满前至少一个月未通知出租人,或出租人在1~6个月前未通知承租人希望以其他条件续约,则合同自动按原条件续约(租期为2年)。
变更保证金金额时须加盖强制固定日期章
确保对抗力和优先受偿权 (☎ 02-2133-1200)
- 办理居民登记(迁入申报)及固定日期;租赁期间须维持住房占有和居民登记。
- 核查登记簿副本的固定日期状态,或在有欠税、多户住宅等情况下,综合考虑债权总额及优先顺序后决定是否签约。
申请租赁登记命令 (☎ 02-2133-1200)
- 租期届满后如未返还保证金,承租人须在取得其居住地管辖法院的租赁登记命令后方可搬离(维持优先受偿权)。
采用标准住房租赁合同
- 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时,优先使用法务部长官推荐的标准住房租赁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