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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子女入学
外国人子女入学介绍
- 外国人子女在韩国入学时,需以此前学校的教育经验为基础评估学年水平,学生须具备韩语实力。
- 在外国民或受外国人监护的子女或儿童,入学或转入国内小学时,居住地管辖内的相应学校需确认出入境管理所所长签发的出入境相关事实证明,或外国人登记事实证明后方能进行入学或转学手续。
- 小学
- 在韩国出生或拥有韩国国籍以外的情况,不会面向外国人子女签发入学通知书。 因此,外国人子女达到学龄且希望就读小学时,可根据《小学、初中教育法》施行令第19条,向居住地所属学区内的小学校长申请入学。
- 学校分配由居住地管辖居民中心进行,接到申请的小学校长应确认出入境相关事实证明与外国人登记事实证明等后决定是否准许入学。
- 初中
- 实行义务教育的初中也可向居住地所属学区内的初中校长申请入学。
- 学校由居住地管辖教育支援厅以抽签方式进行分配。
- 高中
- 高中升学、转学或插班将根据《小学、初中教育法》施行令第89条第2款规定,按照相应高中校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因此,申请入学时,教育厅分配的学校校长可根据学校校规决定是否准许入学。
外国人子女的插班介绍
- 优先分配小学、初中(义务教育)的居住地学校
- 插班时小学、初中优先分配居住地所属学区的管辖学校。
- 访问居住地学区内的学校并申请插班,学校将开展文件审查或各教学科目学习认定评估,后在各学年的缺员范围内允许插班。
- 但,对多元文化国际先导学校及研究学校,或配有双语教师的学校进行插班申请时,需与校长协商后决定。
- 插班时学年的决定
- 按照韩国学制(12学制)计算外国学校在读事实证明的在读时间与成绩证明上的教育课程学习内容。
ex)在9月份开始第一学期的国家学习,因学制差异导致在韩国学校插班时:1)一学期重复时上调一学期后分配学年;2)跳级一学期时下调一学期后分配学年。
- 按照韩国学制(12学制)计算外国学校在读事实证明的在读时间与成绩证明上的教育课程学习内容。
- 插班时的准备文件
- 插班申请书、在读证明(毕业证明)、成绩证明(翻译公证认证)、出入境事实证明、外国人登录证或韩国居住事实确认书、家庭关系证明、居民登记副本
非法滞留者的子女入学
- 基于UN儿童权利公约与尊重人权层面考虑,为扩大非法滞留者子女的教育机会,法律规定外国人或非法滞留外国人的子女享有接受小学、初中义务教育的权利。
- 但,初中入学由校长裁决,未登记外国人可用能够证明居住于相应学区内事实的文件(年租、月租租赁合同、居住事实确认书、邻友保证书等)代替。